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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恒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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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泡沫混凝土施工管理工作指导书

时间:2020-07-16 来源:河津市恒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对泡沫混凝土的施工、检查、检测、验收和转序的管理工作。

本指导书是指导本项目参建单位为实现DB 33/T 996-2015《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泡沫混凝土施工准备、首件检查验收、施工管理、监理监督检查及建设单位检查等工作的要求。

依据文件

DB 33/T 996-2015《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 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其他管理文件。

职责和分工

1) 指挥部负责总体控制和协调,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技术服务单位协助指挥部完成泡沫混凝土的施工质量监督抽查。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和验收,本分项工程为旁站分项工程,旁站的环节为设备开机到设备和现场清理完毕止的所有工序流程。

4施工单位负责实施、落实三检制等。

施工准备

4.1 设计图纸的审核

4.1.1 说明

见《TS01~TS07软基处理动态优化设计》 、《TS08~TS17软基处理动态优化设计》变更说明七。

4.1.2 布置位置

1)纵向位置,见软土路基设计变更数量表和软土路基处理纵断面图,共同核对确定。

2)横断面,按照纵断面图表明的选用断面。

4.1.3 设计图纸的更改

按照指挥部确认的设计院技术联系执行。

4.2 专项施工组织方案

4.2.1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及工期要求尽快制定泡沫砼可操作性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具体投入的设备、人员、材料、施工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

4.2.2 《泡沫混凝土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监理审批后向建设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报备。

4.3 泡沫混凝土拌制设备

4.3.1 设备性能

1) 设备参数,见表1。

表1  设备参数和性能

2) 设备应具有自动进料、电子计量、自动控制、综合信息显示等功能,设备控制系统应具有自动统计和汇总功能。

3) 设备各单元控制系统应实现相互联动,实现自动化控制,泡沫混凝土湿容重实时控制允许误差控制在0.2KN/m3

4) 综合信息显示屏应动态显示各个单元的计量信息(水泥、发泡剂等)和控制参数(泡沫密度、水泥净浆密度和泡沫混凝土湿密度等)。

5) 发泡装置应具有发泡剂自动控制和稀释功能。

6) 严禁采用发泡水泥设备替代泡沫混凝土专用设备进行施工。

4.3.2 设备验收

1) 设备进场前需提供厂家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施工单位先核查报监理后,通知指挥部,确认后设备才能进场

2) 进场后,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监理和施工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设备验收。

3) 通电试机,确认性能满足规定要求,进行编码,办理设备进场报验

4) 报验手续完备后,另制一份原件,塑封后用于现场挂牌

4.3.3设备数量

1设备测算和配置

施工单位应确保设备能满足进度要求。可按照设备产能、与设备使用的有效天数(按照首件后可以进入分项施工到9月底的70%)、每天施工时间12小时(2班倒)进行测算设备的测算。

2) 备用设备

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备用设备,可按3台备1台的方式考虑,当不能配备备用设备时,可按照60%计算有效天数。

4.3.4 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直到泡沫混凝土符合要求,才能开始分项工程的施工,每次结束,或者停工半小时以上应对设备进行清洗。

4.4 原材料

4.4.1种类

本分项工程涉及的原材料有泡沫混凝土的原材料发泡剂、水泥、水、钢丝网片(D3.2mm-@5cm)、土工布。

4.4.2原材料的性能

1) 发泡剂的性能要求:

a 对环境应无不良影响,应采用高分子复合表面活性类发泡剂,不应采用动物蛋白类发泡剂。

b 标准气泡群密度应在45~50kg/m3,稀释倍率大于等于60倍。

c 发泡剂发泡产生的泡沫大小均匀且细密,直径应小于1.0mm,且生产出的泡沫混凝土的孔径应小于1.0mm

d 标准气泡柱静置1h的沉降距不应大于3mm

e 标准气泡柱静置1h的沁水量不应大于30ml

2) 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42.5级及以上,其性能符合GB 175 规定

3) 水: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

4) 不采用外加剂。

4.4.3原材料检测

1) 计量精度应满足表2要求。

2) 频率应满足发泡剂频率DB 33/T 996-2015《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4.3.5条的要求,以3000L为一批控制)、水泥抽检频率满足GB 175规定

3) 发泡剂试验试验,进场前由厂家提供试验报告,施工单位和监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尚未设定资质部分委托参与课题的试验室完成。

4.4.4原材料的选定和进场

原材料进场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送验检测合格,方能使用。施工配比必须满足设计和DB 33/T 996-2015《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要求。

4.4.5原材料的进场数量管理

1) 施工单位应确保水泥供应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各标段选择正常程序选定厂家,应确定选定厂家的供应总量(按照厂家储存量和42天生产量合计的60%控制)。

2) 合同签订后的当天将总量的组成报监理,监理应作相应的评估,将结果报指挥部备案。指挥部应关注冲突和异常的内容对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提醒,限期解决。

4.4.6 原材料施工过程的控制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频率抽检。

4.5 辅助材料准备

储备数量不得影响工程进展,不得出现由于材料储备的原因而引起的停工,应充分保障工程的进展。

4.6 泡沫混凝土的性能要求


注:流动度检测采用圆筒发,高80mm,内径80mm。

4.7 施工作业班组准备

4.7.1施工班组组织

各施工项目部根据本项目部管辖的范围,按照工作量推算配置班组的数量,每个班组按照6小时工作量计算,施工标段中班组人员应相对予以固定并确定,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和审批。

4.7.2场站设备的使用

2个班组使用一套场站设备。

4.7.3作业班组人员进场

应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办理报批手续前应进行面试,合格方能进场。

4.7.4 培训测试

施工前完成工艺标准和操作规范的学习,并进行操作测试。试件制作标准为:

a操作符合规定要求。

b制作的试件湿容重符合要求,试件剖面气孔评价合格。

4.8 应急措施及准备

施工前,应明确防设备损坏、防暴雨、防高温暴晒等应急措施,并准备应急所需要的物资,在首件时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首件

5.1 首件实施方式

5.1.1 样本引领

1) 指挥部落实样板路段,明确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和首件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 按照指挥部的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观摩。

3) 召开总结会,确定工艺标准,各参建单位明确执行的方法。

5.1.2 标段复制

按照样本展示的过程,标段******班组实施首件,将样板工程上的要求按照标准要求重新组织一次。

组织总结会,分析样板的复制程度及发生的情况,提出完善要求。

5.1.3 班组控制

每个班组均应实施首件认可,当主要人员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确认,当班组首件认可不合格时,实施清退重做。

5.2 首件条件

首件前应确认一下条件已经满足:

1) 对设备、材料、人员进行确认,确认与报批内容相符合。

2) 浇筑现场已经完成土工布铺设,并确认基底和土工布铺设均经过验收并合格;

3) 确认挡板支撑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经过监理验收;

4) 按照图纸对钢筋网片进行核实,确认已经过验收;

5) 首件应从设备的日常养护开始,确认班组作业人员对可用于现场的泡沫混凝土的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5.3 首件浇筑

5.3.1尺寸

首件必须在线外制作规格不小于30m³泡沫砼套仓,泡沫砼套仓规格(6m×10m×0.6m)。

5.3.2 施工要求

按照现场浇筑工艺标准要求经过现场的试浇,确定施工配合比,评价设备的稳定性、工艺标准的执行程度、班组人员工作的符合性和默契性、干容重、湿容重和流动度、强度的符合性。

5.3.首件实施过程中应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

1) 确认作业人员在现场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定,工作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2) 确认现场泡沫混凝土的湿容重、流动度是否在设计要求范围(根据设备产能和首件验证体积方量均衡时间内检测次数不少于3次)。

3) 检查现场的外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 确认现场泡沫混凝土试件气孔的均匀性及其干容重强度

5) 确认是否有违反******和环保的行为和状况。

5.3.4 实施程序

1) 首件施工要在38℃内施工,泡沫砼浇筑前先将泡沫砼首件套仓底晒水保持湿润,防止泡沫砼浇筑时水分流失,再行泡沫砼首件浇筑。

2) 泡沫混凝土拌制设备开机,完成开机前的准备,开机拌制,开机料先在废料箱。

3) 出浆合格后按照工艺标准开始实体浇筑直到完成。

4) 浇筑采用双管对角浇筑,或者对角线由一头向另一头移动浇筑。

5) 按照工艺标准收面。

6) 扫尾清理泡沫混凝土浇筑现场,直至整洁。

7) 清洗设备,保证设备洁净。

5.4 首件总结

施工单位将整个泡沫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回顾,分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完善工艺标准,确定施工配合比,进行技术总结并报监理办审批。

施工要求

6.1 分项施工

经确认首件合格,施工工艺得到完善后,可以开展泡沫混凝土的分项工程施工

6.2 分仓、分层及顶层调坡

1) 分仓,纵向进行分割,分隔在10*15米范围内。

2) 分层及顶层调坡示意图

6.3 泡沫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及检查控制要求

6.3.1泡沫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如图1

6.3.2水泥浆料制作:

1) 根据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和工艺参数进行水泥浆料拌合,应确保各组分混合均匀。

2) 将搅拌好的水泥浆料存储在具备搅拌功能的储罐内,避免水泥浆沉淀。

3) 水泥浆料在储料罐中的储存时间不应超过2h

图1 泡沫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

6.3.3泡沫制作要求如下

1) 根据发泡剂生产厂家提供的稀释倍数稀释发泡剂,不同的发泡剂稀释倍数不尽相同,北京亚设YS-80复合型发泡剂******稀释倍数为80倍;

2) 泡沫的产生采用压缩空气对发泡剂水溶液加压,发泡倍数可调且稳定。

6.3.4混合要求如下

将按配合比设定的泡沫与水泥浆料及时采用经电子计量的混合设备进行稳压混泡,形成符合设计要求的泡沫混凝土。

6.3.5泡沫混凝土生产检查标准见表4

6.泡沫混凝土浇筑

1浇筑施工应采用管路泵送方式。泵送前,应检查管接头是否紧固,确保接头密封牢固不泄露。泵送过程中,浇筑管的压力应满足输送距离要求。

2) 泡沫混凝土浇筑时,浇筑管应与浇筑面保持缓倾角度(图2),不应采用从上而下喷射方式进行浇筑,管口应埋入泡沫混凝土内不小于10cm,以降低泡沫混凝土的消泡量。

a)错误的浇注方式 

b)正确的浇注方

沫混凝土浇筑方式

3) 浇筑过程若停滞时间超过30分钟,应及时清洗管道,清洗输送管时以管道出水干净为准。

4) 浇筑将至顶层时,采用后退方式拖移浇筑管进行人工扫平,浇筑层终凝后方可进行上层的浇筑施工。

5) 浇筑过程中应减少对泡沫混凝土的扰动,不应在泡沫混凝土里面随意走动或移动浇筑管。

6) 在浇筑过程中按表5规定的检测方法和检测频率对泡沫混凝土的湿容重、流动度进行检测,若不符合要求则应及时调整。

7) 按设计要求在浇筑过程中安装钢筋()网片。

8) 当遇大雨、暴雨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小雨天气,未硬化的泡沫混凝土表面应采取遮雨措施。

9) 单个浇注区内浇注层的施工时间宜控制在水泥浆初凝时间内。

6.5 养生

泡沫混凝土养生期间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禁止直接在泡沫混凝土表面进行机械、车辆作业或堆压杂物。

2) 泡沫混凝土每层浇筑完毕在上层覆盖前应采用全程保湿养生。

6.6 试验检测管理

湿容重和剖面是过程控制的指标,技术服务单位负责现场抽样,监理试验工程师进行现场试验,现场试验的方法由课题试验的试验人员负责在现场工作实施前完成指导。

6.7 现场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每个施工点派出管理人员从设备开始启动到设备清理完成全过程实施监督,现场质检员负责本标段在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现场质检员施工期间全过程巡查,湿容重和剖面,每个班组每天抽查一次,质检科长每天对每个班组巡查一次,项目的分管质量领导每天巡查一次。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员旁站,试验满足抽检频率要求,专监每天巡查一次,驻地每周巡查两次。    技术服务单位施工时间分段施工点随机巡查。    各单位的巡查内容由技术服务单位提出指挥部决定。

6.信息管理

指挥部负责建立微信群,所有参与检查的人员,检查后填写检查表(即含巡查内容表格)拍照后发送微信群。每个单位每周汇总一次信息,将汇总结果发微信群,工地会议专篇汇报。

泡沫混凝土质量控制

7.1 质量检查

各单位泡沫混凝土质量检查内容、要求、方法,见《表6泡沫混凝土质量检查表》检查时应按附表5《检查记录表》形成检查记录。技术服务单位检查按照附表4形成检查记录。

注:打√的为必检项目。

7.2 试验检测

7.2.1 首件检测

1) 湿容重、流动度检测(浆液出口),每5分钟检测一次(至少做3组)。

2) 试验标准件,至少抽取3组(湿容重检测一次,干容重检测一组)),首件获取湿容重对应指标。

3) 首件成型后第二天,取对角线上离开边缘垂直距离50cm处取四个,对角线相交的左、右25cm2个试件。评价其气泡表观,完成干容重检测,完成实体后评价。

7.2.2  施工过程检测

1) 湿容重和流动度,开机检测的每一次检测均应记录,直至记录至合格,过程中必须检测2次,气泡表观采用实体浇筑中取样,每块做一组,应进行色卡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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